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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军情 (第3/5页)
前方的武器消耗的,实在是一举两得啊。如果不是必要的话,那些精壮而又没有什么战斗力的俘虏,还是不要杀死的好。” 话音刚落,他们就看到从一个小山包的后面闪出了几匹马以及一队士兵,看他们的装束,也是史马特帝国的军人。薇挥挥手,雷就知道自己的事情又来了,他看了一下那边大概是两百人左右的规模,于是自己带着四个中队冲了出去。一路上,只要是对方人数在一千以下,出动的人肯定是雷,其他的两个团队长都已经习惯这样的安排了,现在看到雷冲出去了,一个黄金骑士、一个白银骑士居然还开始打赌到底雷要用多久时间才能干掉那队人。 至于那些银狼重骑,则是在偷偷的赌赛,看看号称‘怪力’的雷,是否会留下活口来。他们是好奇雷为什么对于那些抢掠了百姓的史马特人不留活口,却哪里知道,雷自己就是西里行省的人,看到自己的乡亲被蹂躏,他能不发火么?尤其他还担心着自己的家呢。 雷挺着长枪,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 对方突然冲出了一个浑身银甲的骑士,挺枪冲了过来,随后,突然的斜次里跑开,大声喝到:“不要动手,我们有话说。” 那个骑士的话刚刚落下,雷就已经冲到了他面前,枪尖差点就要挑中他的战甲了。听得那人的喊叫,雷猛的运力收回长枪,枪尖上带起的一溜冷风击得那个骑士的盔甲发出了‘嗡嗡’的清鸣,如此声势,让那个骑士不由得脸色一变。雷冷冰冰的看着这个徽章是黄金三阶的骑士,喝到:“什么话,快说。按照我们军团长的命令,放下武器投降,就可以活,抵挡的人,全部杀掉。。。我自己补充了一条规矩,我们军团长也认可了,凡是搔扰过我们百姓的人,自己割下脑袋,不要浪费我们时间。” 那个黄金骑士气极,就要当场发作,自己可是黄金三阶骑士啊,你一个青铜一阶算什么?他就要挺抢刺出呢,可是两个黄金骑士马上从雷身后冒了出来,不怀好意的看着他左胸口的徽章,嘴里嘀咕着:“看啊,一个黄金三阶骑士,我们可是黄金一阶啊,如果干掉了他,起码可以在军功册上记载一条越阶杀死敌人的记录了吧?嘿嘿。。。这位兄弟,不如便宜我们好了。” 那个史马特骑士面色变了一下,缓缓的收起了长枪。史马特帝国的骑士,基本上只等同于梵特帝国骑士衔低两阶或者一阶的骑士,自己的实力大概相当于梵特的黄金一阶到二阶之间的水准,和两个梵特的黄金一阶打斗,那是死路一条呢。 他哼了一声,故意的做出了一副高傲的神情,喝到:“我是史马特帝国沙鲁大公爵的亲卫队队长斯特恩,奉命保护我们公爵的儿子克来斯特伯爵大人回自己的领地。我们承认被你们俘虏了,所以我们要求用金钱换取自己的自由。我们可以发誓在战争没有结束前,绝对不再踏入你们的领地。” 薇已经一马当先的冲了过来,喝到:“说得容易,你现在能够拿出多少金币赎取你们的自由?还有,沙鲁公爵是史马特帝国皇室成员,他的儿子为什么会出现在战场上?” 斯特恩愣了一下,回头看了一眼,不肯回答这个问题。 雷冷哼一声,举起了手中的长枪,顿时,他身后的银狼重骑都缓缓的挺起了自己的长枪,准备发动突击了。 斯特恩脸色一变,刚要说什么,他身后已经有个身穿黄金打造,非常华贵,但是非常的薄,基本上没有什么防御力的战甲,脸上有着两撇潇洒的燕须的中年男子策马走了过来。他用贵族特有的优雅、柔和、圆润的嗓音解释到:“这位大人请了。”他看了薇一下,诧异的发现薇的美丽,不由得多盯了几眼。 冷哼声大作,薇身边的那一批亲卫骑士一个个心里泛酸的发出了喝声,手也都握在了自己的武器上。 中年男子连忙笑起来:“原来是位尊贵的小姐。实在不好意思,我们两国此刻正在交战,否则我一定会邀请您去我父亲的领地旅游的,那里拥有整个大陆最雄伟的雪山,最明亮的天空,最美丽的森林,还有最清澈的湖泊,您一定会喜欢那里的。。。可惜,真是太可惜了。。。我是克来斯特,史马特帝国沙鲁公爵的儿子,帝国黄金五阶骑士,叵林行省新编军团总军团长。” 薇冷笑起来:“克来斯特先生,您居然是黄金五阶骑士么?” 雷心里也笑起来:“这家伙的内气最多和我差不多嘛,如果他可以做黄金五阶骑士,那么我在史马特帝国也不就能作最高级的黄金骑士了么?咦,奇怪,我似乎已经是史马特帝国的黄金五阶骑士了,那个该死的卡林,他不是封了我一个很高的骑士衔么?该死的。。。原来史马特帝国的骑士这么容易当呀。” 克来斯特明白薇在讥笑他低微的实力,他连忙解释起来:“这个,本国和贵国不同,贵国是骑士衔和军衔彻底分开,并且考核非常严谨。而本国,只要你担当了军团长的职务,就一定会成为黄金五阶骑士,所以这倒不是我自己吹嘘自己的实力了。。。我们是准备返回史马特帝国的,返回我父亲的领地,我们绝对没有继续开战的意思,还请尊贵的小姐。。。”克来斯特露出了迷人的微笑,就彷佛他现在正身处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