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乃路易十四_一百四十章 洛林的民众们发现自己正在忙碌起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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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四十章 洛林的民众们发现自己正在忙碌起来 (第1/3页)

    洛林公爵的行为不可谓卑劣,不过随机善变一向是他的优点,他是这么认为的,虽然他也觉得,这件事情可能不那么顺遂,但国王与高等法院的法官们装模作样地讨论了几天后,给他的回答是相当令人满意的,国王用一百万个里弗尔买下洛林的使用权,还有洛林公爵百年之后的所有权,但这一百万里弗尔要分做三年分期,作为利息,一年洛林公爵可以拿到三十五万里弗尔,这个数字也几乎可以满足洛林公爵的大胃口了。

    还有国王行宫,原黎塞留宅的使用权,国王一次性给了洛林公爵十年的权利,他尽可以在这里如同一个君主般的生活,享受巴黎的种种便利与时尚,他第一次来觐见国王的时候,还按照传统,穿着深色的外衣,佩戴着厚重的珠宝腰带,头发在涂抹了油脂后束起来,身上的香水味浓烈得可以杀人。

    等他第三次或是第四次来觐见国王的时候,他的头发已经如同海藻那样舒展地打着卷披在肩上,他的外套颜色是明亮的湖绿丝绸,衬衫雪白,袖口与翻领边都镶嵌着精美的蕾丝,他的帽子上缀着很长的鸵鸟羽毛,几乎可以垂到背后,因为每天沐浴的关系,他的皮肤也不再那么粗糙了,擦了粉后甚至有点透亮发光。

    他还耗费重金雇佣了一个据说原本是御医的厨师,向国王的理发师尚帕涅献殷勤,好让自己拥有先于那些贵夫人的权利,对于那些据说不会伤害皮肤却能让人变得更为白皙的紫茉莉粉和玫瑰胭脂也很热衷,国王首次看到男性使用胭脂还是在这位洛林公爵身上,据他说,这是为了掩盖因为罹患疾病而造成的疤痕,这话可能一分真九分假,但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打扮居然也成了一种宫廷中的风气,也许是因为男士们发觉,使用胭脂并不会妨碍他们展示自己的勇武——是的,没错,他们认为这是一种如同饮用烈酒,或是进行了激烈运动,像是狩猎或是决斗后形成的昂然之态——显得又健康,又强壮。

    幸好这种装扮的程度还不是很深,至少没有深到超过女士们,路易在他的座位上俯瞰那些贵族们翩翩起舞的时候,看到原先泾渭分明的两条线——在路易正式执政之前,法国男士们的衣着与西班牙人类似,也就是以深色外套为主,但现在隐约已经出现了非常显眼的亮色,尤其是菲利普亲王,他不喜欢任何让他感到沉重的东西,王位如此,服色也是如此,看着在小步舞队里身姿优雅,行动轻盈的弟弟,国王却在想着瓦罗.维萨里。

    路易隐约记得,人造染料的出现是在十九世纪初,主要原料苯胺出自于煤焦油,但在这个有魔法的世界里,一个巫师提前了两百年提炼出了近似于苯胺的东西,他的原意是用它来帮助国王鉴别土壤和矿石,没错,这也是路易现在需要的,要知道,一个地方的土壤究竟适合种些什么,谁也不知道,就像他虽然一直在竭力推广土豆和红薯,但土豆与红薯在一些地方的产量并不令人满意,但如果有了这种试剂,那么接下来的工作就变得简单了,只要寻找那些对于一些作物格外友好的土地,采取土壤投入试剂,记下颜色,然后将新地里的土壤与之比较就行了。

    而且它还有着一个不亚于试剂的重要作用,那就是工业染料,虽然在几百年后,工业染料已经从被人们喜爱变成了被人们厌弃,植物与动物染料反而被极力推崇,但要说到便利、廉价和稳固,谁也比不上人造染料,工业的产物就是如此,它是自然的敌人,但在短时间内,却是人类的救世主,没有工业,人类绝不可能在短短几百年间发展得如此迅速。

    而在这里,魔法的存在又提供了另一个可能性,说来可笑,唯心的魔法却能大大促进唯物的科学的发展,因为沿着结果倒推,研究的步骤可以加快甚至跳跃——国王想到这里,不禁微微一笑,不,现在说这些为时过早,科学院现在不足双手双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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