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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荒岁月 第五十八章 狡辩 (第2/2页)
问道:你心里并不服气? 小的心服口服,哪里敢不服? 雷少轩心里一百个不愿意,却知道军中令出必行,绝难更改。 说说,有道理,我免了你的罪责!冯紫英对这个少年印象极好,而且对冯科有些不满,不问清缘由,就胡乱责罚军士。 要知道士卒疆场厮杀,不知道哪天就拼死沙场,生活却极其艰苦卓绝,身为将领,如果不能身先士卒,处事不能公平公正,怎么可能让士兵心服口服?又如何让士卒甘愿为国效忠? 首先,小人不是守门军士,私放二字从何谈起?雷少轩辩解道,既然私放罪名不成立,那么十军棍可否免掉一半? 众人再次深刻领教了雷少轩的奸诈狡猾。 雷少轩并没有直接说明整件事缘由,更不能凭借说谎脱罪,因为雷少轩深知任何罪名一旦扣上,很难全盘脱身,而无法全盘脱身,有可能就要全盘接受,也就是说,要么全部免掉十军棍,要么只好接受十军棍。 冯科是冯紫英的儿子,让老子推翻儿子定的罪名,可能吗?既然全盘推翻罪名的风险太大,不如一点一点推翻,只要能减少惩罚,便达到了目的。其实雷少轩真的冤枉了冯紫英,冯紫英真的想推翻冯科的命令,因为那不公平。 嗯,这条不算。冯紫英道。 众人想想也似乎有道理,雷少轩本不是守军,自然不能私放。罗荣有些着急,却不敢出声,真要追究,私放奸细的罪名就要扣到他头上,毕竟他才是守门的,至少玩忽职守的罪名跑不掉。 至于奸细,有人有罪证有见证才算奸细,胡乱看见两名妇人,无罪证,无审问,哪里能算奸细? 雷少轩委屈道:我们大军围攻城池,难道两个妇道人家,不出城打探,反而抱着婴儿跑到城里刺探我们的军情?就算是奸细,多半也是领空饷不干活的蛀虫奸细,敌军这种奸细越多,对我军越有利 冯科闻言,气炸了肺,却也说不出话来,一言不慎,漏洞百出。 是啊,两个抱着婴儿的妇女,躲在后方刺探军情?何况人都跑了,怎么能随便说人是奸细,纤细的罪名本就强扣。 你送那两个人出城,这点总无可辩驳吧。你再耍心机否认,胡说追赶什么人的屁话,我也就不讲理,断你勾结胡人。冯紫英总算明白了事情的经过。 冯紫英一句话就点出了关键,送两个人出城,这点是事实,雷少轩绝不能否认,如果歪曲事实,就别怪冯紫英不讲理了。 别说那是你什么人。冯紫英补充道。 雷少轩不敢再狡辩:是的,我是送那两个人。 不过,不过,那的的确确是我们的什么人!雷少轩抬眼看了冯紫英一眼,欲言又止。 哦?冯紫英不由惊奇的看了这小子一眼,忍不住想看看他能说出什么道理来,冯紫英不相信短短一日,雷少轩就能认识什么人。 凡发出屠城令,军士入城后,可杀可抢可掳可掠,所得之物,归个人所有,不受军法所束。那两人乃我两人所得,归我们所有。军士可自由行动,三日后归队即可。所谓不许出城,限制的是敌国军民,刚才那两个人乃军士财物,不受此限制。雷少轩理直气壮道。 众人听了有些呆,仔细一想,却好像很有道理,甚至守门的军士也觉得心虚。 往日战场缴获东西归集体所有,但屠城所得,全归军士自己所有,这不仅是一种惯例,更是之前的军令,否则怎么会那么多的人疯狂。 冯紫英听了雷少轩的话,竟然也有些不知道如何说好,雷少轩几句话,将自己身上的罪名洗脱得干干净净。 强词夺理,冯科哼道,难到你送胡人出城,还有道理不成?既然是你财物,为何不留下,必然有奸细的嫌疑,说你勾结,也不无道理。 我们没有勾结。李桧也说道,那两个女子乃是我们所得。 不是勾结,是贪恋女色。忽然一匹马走向前,一个声音脆脆地说道。 雷少轩抬头看,马上坐着一个圆脸眉清目秀的小姑娘,正厌恶地看着他们。 你脸上尚有红唇印,还敢狡辩? 众人闻言看向李桧,尽管火光昏暗,依然能看到李桧的脸上有一个鲜红清晰的唇印,分明是吻上去的。 李桧往脸上一抹,手上全是红色,李桧的脸上瞬间通红。 我没贪恋女色。我们队攻入一个宅院,我与雷少轩分到两个女的,其中一人还带着三个月的婴儿,我们根本没碰她们。但是她们若留在城内,我们离开后必被其他军士所杀,于是就想送她们出城。那胡女的临上马前,吻吻了我一下,我根本不认识她们,怎会贪恋女色? 李桧支支吾吾道。 大伙听罢啼笑皆非,胡人女子多豪放,这一吻多半是感谢李桧。不过这一吻,却差点坐实李桧贪恋女色的名声。 不过军士们心里很佩服,军士哪个不贪恋女色?罗荣多半也是贪恋刚才那两个女子美色,才不顾兄弟情谊而翻脸。 此两人私放胡人,触犯军规,每人五军棍。冯科不愿多纠缠,也不愿改口纠错,直接下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