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界之出租自己_第46章 诈骗的下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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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6章 诈骗的下场 (第1/2页)

    第五十章:诈骗的下场

    “你管这个叫花?”楚河指向了花篮中的大蒜,开口问道。

    就算你骗钱,送花也要找个漂亮点的花啊。送大蒜是几个意思?

    “大哥哥,你到底捐不捐款啊?”小男孩显得有些不耐烦,激将道,“大哥哥,你不会没钱吧?”

    “捐款?你能告诉我,有多少人捐款了吗?总数是多少?告诉我了,我就捐款总数的十倍,你觉得怎么样?”楚河眯着眼睛,小屁孩,行骗都骗到他身上来了?

    既然你家长管不好你,那就我来管,相信警察叔叔很乐意让你进去喝茶的。

    “当然有人捐款了,一共捐了三千元了。”小屁孩得意洋洋的说道。

    显然,这家伙根本没有半点法律常识,然而有着未成年人渣保护法的存在,即便是诈骗罪,也关不了几天,楚河也只是想给这家伙一个小小的教训而已。

    “三千元?”楚河面带冷笑,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可以说,楚河这完全就是在坑这个小屁孩,只要他收下了,再加上三千元诈骗金额,就可以达到数额巨大的程度了,直接送他近监狱。

    不要说什么,他只是一个孩子的话。

    是孩子就能够违反法律了吗?

    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严惩,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都应该是一样的,不应该因为是孩子就要从轻处理。

    正因为是孩子,更要加重处罚。

    小小年纪不学好,学人诈骗?

    长大还了得?

    “十倍就是三万块啊。”楚河双眼微眯,他最后再给这个小屁孩一个机会,如果他真的敢要的话,对不起,十年的有期徒刑等着你。

    相信他在这个世界的能量,完完全全能够办到。

    可能有些人会说了,楚河是不是太上纲上线了。

    那可能是因为他没有感受过这些未成年人渣的厉害之处。

    楚河就曾经记得一个案件,广东的一个小女孩就是因为嫉妒同桌比她漂亮,把同桌杀了碎尸,最后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缘故,居然只赔偿了十万元。

    当时就有无数人戏称,这是未成年人渣保护法。

    对于这种事情,楚河是深恶痛绝的,这小屁孩既然撞到了他的面前,楚河又岂能放过?

    “三万块可不是一个小数字啊,你真的全都要吗?”楚河眯着眼睛问道。

    从遇到小男孩开始的时候,他口袋里的手机,就被他调成了录音模式。

    这可是一个充足的证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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