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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鹤拳 狗宗身 (第1/2页)
孔乙己说过,读书人的事,那能叫偷嘛。 那是种职业优越感。 同理,老神棍脸色涨红,我方外之人,给自己算卦,那还用算嘛。 李达咽了口汤圆,灌了口甜汤,指了指对面一桌。 一家三口,像是赶集的父母带着小儿子。 默不作声的吃着。 父母满脸笑容,不时将碗里的汤圆送到小儿嘴里。 小儿腮帮鼓鼓的,煞是可爱。 但也填不下了。 母亲用手帕帮他擦了擦嘴巴,然后,温柔一笑,指甲如钩,用力一扯,‘噗嗤’一下,嘴缝被扯开一大半。 这样,一口气便能吃三个汤圆了。 多好。 “噗!!!”老神棍不仅是汤圆,就连胃水都吐了出来。 摊位前,王汤圆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幕,勺子都掉了。 见三人都望着他,小儿先是有些畏惧,然后露出了羞涩的笑容,嘴角流着血,血水落在碗中,红色化开了糖水,汤圆在碗中转着。 血汤圆! 李达很淡定, 并不是他胆大, 只是他提前感觉不对,早就进入‘元神’状态。 情绪像古井无波的湖水。 甚至还有闲功夫提醒对方,“道长,收鬼了。” 老神棍愣了半晌,忽然发出一声歇斯底里的尖叫,掉头就跑,像只老兔子似的。 李达摸出几个铜板,丢在桌子上,看着傻眼的王汤圆,“汤圆哥,别担心,人只是来吃汤圆的。” “我说的对吧!”李达敲了敲桌子,环视一圈,提声道。 小儿低下了头, 父母低下了头, 原本面无表情的食客,一个个闷头开吃。 很好, 比人有素质。 大清早的,庙会儿人不多,一整条小街上,只有几个小摊贩。 李达摸了摸荷包,叹了口气,囊中羞涩啊。 五两多银子,在这年头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但也经不住他这么‘穷奢极欲’啊。 普通人一天吃两顿,你知道他吃多少,吃三顿! 不仅顿顿吃饱,最少还来个荤! 不仅如此,路上不仅买衣添鞋,而且一买就是两套,两套啊,还都是纯棉的! 能住客栈就绝不路宿,能洗澡就绝不洗脚,这、这是人干的事嘛。 真以为自己是富家老爷啊! 咳,这是夸张点的说法,在这人民物质水平普遍较高的南方,这也不算什么,也就出门行商的档次。 但是换个角度想想,假如你一月三千,结果出门滴滴三餐外卖夜夜宾馆,晚上还啤酒烧烤小龙虾,这钱也是不够花的。 更重要的是,李达如今是失业人群,只能啃老本。 抓鬼? 别逗了。 才弄死阳司的人,就跟他们抢生意,他嫌命长啊。 他想了许久,看来只有到如今保健业最繁荣的秦淮烟花之地抄词卖唱这一条活路了。 从大保健来,到大保健去。 不是李达下流,这是宿命。 李达绕了一圈,街道上人流渐渐变多,转头一看,王汤圆摊位上,那些怪玩意再度消失不见。 得嘞,咱也走喽! …… 看着眼前的破庙,李达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中。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要干什么。 虽然路他不大认得,古代地形地貌和现代还是有差距的,但是大方向他知道,顺着一个方向走,总能找到人,见着城。 这TM又不是撒哈拉大沙漠! 这也不是鬼打墙,真要是鬼打墙,他是能感到不对的。 李达搓着牙花,一脸蛋疼的走了进去,正好见到斗笠男盘坐在地上,头微垂,一副我是高手的气势。 “这个,前辈,你没走?” 沉默了片刻—— “走了,又回来了。” “……” “这么巧啊,二位都在,”马褂男笑呵呵的走进门来,道。 李达对这位五短身材的拳师更有好感,连忙问:“老哥你不是大清早就走了,怎么——” “不知怎么,就又绕回来了,”马褂男倒是心大,依旧笑眯眯。 “这么说,我们三人都是这样?” 门口‘啪嗒’一声,只见老神棍踢到门槛,一股脑的摔倒在地,正好与李达大眼瞪小眼。 “又是你!!” “现在可以确定一点,不管我们四人走的是什么方向,走的哪一条路,最后都是人为的回到这里,对否?” 李达见这三人没有异议,又道:“那下一个问题,我们四个人,即不算熟人,又非同乡,唯一相同的是,都吃过王汤圆家的汤圆,在摊位上看过不干净的东西。” 李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