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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夜空中最亮的星 (第1/2页)
演技这个东西,天赋决定上限,努力决定下限。 什么是天赋? 对于演员来说,最大的天赋就是你的外表。遥想当初黄大暗参加艺考,监考老师直言他凭借一张脸就能在娱乐圈风生水起。 其实能在娱乐圈站稳脚跟的,形象都不差。 可黄博显然是个例外。 他就像是一台电脑,除了显示器其他都是满配。如果只是初识,可能会因为他的外表对他敬而远之,可是聊得多了,这人可真真儿的有趣。 他之前在青岛开过一个场子,不过生意不太好黄了。 虽然生意没做起来,可是天南海北的人见识了不少,三教九流就没有接不上的,言语之间说上两句漂亮话,季云一个晚上就跟他打的火热,就连睡意都消散了大半。 事实上他在成名之后还回家办了个场子,不过也没成。 这人就不是做生意的材料,太重感情了。 不过当朋友可是一丝一毫都不含糊。 俩人天南海北的聊,主要关心的还是该出那些歌。 刘澈没心没肺的已经呼噜震天响,就剩下两人在商量着这个乐队的前程。 商量许久,最后还是将乐队的名字定为星辰乐队。 本来季云还想定杀破狼的,顺带着把《杀破狼》这首歌给出了,不过黄博说这个名字太凶,俩人折中就定下了星辰这个名字。 黄博还是个多面手,就连logo也会做,三下五除二,一个乐队logo初稿就让他做了出来。 三颗星星,拱卫着乐队名字,aster。 “你那有啥存货么?”季云抽了口烟,乐队成了,最重要的还是出歌,自己肚子里虽然存了无数的劲歌名曲,可是他还是抗拒着往外拿。 黄博之前也组过一个名叫蓝色风沙的乐队,还做过舞蹈老师,可以说是一个多面手,可能他手里就有什么存货。 听到季云这么一提,他苦笑一声:“都是混日子驻场啥的,哪有什么好歌。” “行吧。”季云料到了这个回答,也不觉得诧异。 “别担心,我明天就去买点。”刘澈迷迷糊糊的醒了过来,揉着眼屎,嗡嗡地说道。 “好歌都让人家扫去了,剩下的都是参差不齐的,能行么?” “没事。”刘澈毫不在意,“多花点钱总能买下来,现在一流的歌买断也就3万,一张专辑36万妥妥拿下,咱们再集思广益写一首当个主打歌,还不轻松?” “来不及。”季云摇摇头。 收歌怎么着也得收一个月,这年头华语乐坛神仙打架,要是不能抓住这两三个月的空白期,等明年叶惠美一上,整个华语乐坛集体争第二就行了。 全亚洲超过五十家电台同步首播叶惠美里面的《以父之名》并有八亿人收听,这样的现象级专辑还有几次? “那咋办?” “现在就写!咋办!” “你还会写歌?”黄博顿感诧异,自己混了这么多年社会,也算是学了一身本事,没想到季云年纪比自己小会的还比自己多。 “瞧好吧您内。” “你行么你。”刘澈对季云也没啥信心,毕竟他之前也没展露什么创作细胞。 看着季云拿起纸笔奋笔疾书的模样,他劝道:“要不咱们先发个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