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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要我做保镖? (第2/2页)
其实,孙旭这也是死马当活马医了。 旭义集团建立这么多年,稳居东城,涉及各大行业,平时还做点毒品的小买卖,明面上的资产虽然只有几十亿,但暗地里,掌控在孙旭手中得黑钱,恐怕都有百亿以上了。 一个月支付林浩一亿的薪水,保护他的女儿,保护旭义集团,值了。 至于林浩有没有这个能力? 现在紧急时刻,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如果他接下了,又没有这个能力,那就得死在那些武者手上,这是自作自受,打肿脸充胖子。 若是有那个实力,自然是皆大欢喜。 “这几天,我要将名下的所有产业全部过度到小玲名下。” 孙旭看了林浩一眼,拍了拍肩膀,意味深长道,“小伙子,说不定,这些东西以后都是你的。” 这话什么意思? 浩哥表示听不太懂。 不过没关系,有钱赚就行了,那可是一个月一亿大洋,简直比抢银行还来的快吧。 嗯,看在你孙旭这么诚信的份上,以前的事情一笔勾销,我就不敲诈你了。 “怎样?考虑好了没有。”孙旭问。 “当然,有钱不赚,那就是傻叉了。” 林浩笑道,“若是要保护她的话,肯定是要贴身保护才行,不过,我这人平时很忙,不可能每天跟在她旁边,要是可以的话,只能委屈她每天跟在我身边了。” 吊丝的贴身美女,这个可以滴。 “这个” 孙旭有些犹豫,“其实,小玲还不知道这件事情,我也没有告诉她,这样” “好吧好吧,你让她每天去上学,别乱跑就行了。”林浩挥手道,“至于晚上的话” “我有一个建议。” 孙旭道,“要不林老弟和我女儿一起住?” “不行,绝对不行!” 没有犹豫,林浩直接一口回绝。 哥可是有女朋友的人了,虽然只是自己单方面认为,怎么还能够和别的女人同居呢?就算这个女人很漂亮。 再说了,孙梦玲妹子那性格,整天板着个脸,不苟言笑,跟别人欠了你钱似的,和她一起住?指不定会被她穿多少小鞋,说不会还会被呼来唤去,这种事情,我可不干。 “我不是那个意思,不需要住在一起。” 美女同居竟然不愿意?话说,我女儿长得不赖吧。 于是,孙旭果断换了一个说法,“小玲就住在龙泉别墅区,正好,当初为了省事,我将两栋别墅买了下来,两栋是靠在一起的,小玲住的其中一栋,另一栋,基本上没人住过,这样吧,那栋空下来的别墅,我就送给你了。” 既能保护好女儿,又能拉近关系,可以滴。 “送别墅?” 林浩有些心动了。 早就想从那间破旧的房子搬离,却因为手中没有软妹币,而迟迟不能行动。 本来拿到这一千万后,就想着在东城城区买一个大点的房子,作为走私的据点。 嘿,没想到,还不用自己掏钱买。 一栋几千万的别墅就这么到手了?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