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十四章 有钱能使鬼推磨 (第1/3页)
原本就不是很热闹的大堂,骤然安静下来。 一双双眼睛,看向了苏文星,就连坐在他一旁的乔西,也露出疑惑之色。 苏文星放下毛笔,把账簿押好,站起身来。 “我就是。” “带走。” 两个警察立刻走过来,把苏文星夹在了中间。 乔西见状,就想要起身说话。不过没等她开口,柜台后的马三元就走出来,笑眯眯来到那发号施令的警察旁边道:“刘所长,这是怎么话说的?” “老三啊,这事情和你没关系,你别掺和。” 普通人见到马三元,会尊他一声三爷。 可实际上,马三元的这个‘三爷’在许多人眼里,根本就是一个笑话。 民国建立之后,推行省县两级制度。 民国三年,袁世凯为加强各地治安,统一警察管理制度,于是发布了《县警察所制度》。制度规定,各县必须设立警察所,并归于县知事管理。不过在四年,袁世凯更改条例,把警察所直接规划进了省警察厅。 各县勿论大小,都必须设立警察所,设警佐一人,巡官一人。 淇县是一个三等小县,警察所内有警员共一百人,也是整个淇县的武装力量。 这位刘所长,名叫刘强,淇县警察所警佐。 别看他职位不算高,但是在淇县,绝对称得上是一霸,连淇县县知事都奈何不得他。原因?很简单!刘强的妹妹,是河北道警察厅人事处处长的情人。凭借这个关系,刘强可以说是有恃无恐,谁也不敢招惹。 他自然不会给马三元面子,开口闭口就是‘老三’。 马三元也不恼怒,笑嘻嘻把刘强拉到了旁边,“刘所,小苏毕竟是我这里的人,这么不分青红皂白的抓走,说不定会影响到我店里的生意。” 说话间,两块大洋就落入刘强的口袋。 刘强眼睛一眯,道:“老三,不是我不给你面子,是你家这小伙计犯事了。” “犯了什么事?” “昨天,他是不是和罗二棍子打架了?” 马三元连连点头,道:“有这么回事,他们昨天的确是发生了点小冲突。” 这种事根本隐瞒不得,毕竟苏文星和罗二棍子冲突的时候,有很多人都看到了。但这也算不上事情!马三元并不认为,刘强是为此事而来。 刘强压低声音道:“罗二棍子死了!” “死就死了呗,他活着就是个祸害,死了倒是清净不少。” “可是他临死之前留下了遗言,在地上写了一个‘苏’字。我打听了一下,最近一段时间他还算老实,除了昨天在你这里,和姓苏的打了一架之外,就没有再招惹过事情。你说,我不抓姓苏的,抓什么人呢?” 刘强目光直勾勾盯着马三元,马三元却笑了。 “这不可能!” “怎么说?” “小苏昨天下午,陪乔姑娘去了鹿台,天黑之后才回来。 之后他就在店里睡觉,一整晚都没有出去。一大早我把他叫起来,就坐在那里抄写账簿。再说了,他一个外地人,来淇县才不过五天时间。他敢去杀罗二棍子?你看他那病怏怏的样子,谁杀谁都还不一定的事情。 还有,罗二棍子斗大的字不识一个,全淇县的人都知道,他会写字吗?” “呵呵,老三……是不是姓苏的,你说了不算,得我去调查才行。” 刘所长这话出口,马三元就知道有戏。 他连忙笑道:“那是,这淇县上下,谁不知道刘所你是包青天在世,眼睛里容不得沙子。不过,小苏这边还要帮我抄写账簿,你把他带走了,可就要耽误我的事情。我倒是没什么,关键是北平的张局长催我来着,我也难做不是?不如这样,你把他留在这里,老三我帮你看着他。 刘所你该调查就调查,如果真是这驴球的杀了罗二棍子,我也绝无二话。” 说着,又是十块大洋无声的落入刘强的口袋。 大洋的碰撞声,传入了刘强的耳朵里,格外美妙。 “这么说,你给他作保?” “是!” “中,那我给你老三一个面子。不过你看好了他,如果让他跑了,我拿你是问。” 马三元一脸谄笑道:“刘所放心